发布时间:2021-05-13 | 浏览:1293
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,倡导企业诚信守约的经营行为,营造诚信、和谐的发展环境,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闽政办〔2008〕6号)精神,经龙岩市人民政府同意,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18--2019年度龙岩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在龙岩市各级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,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,具有一定规模,较好效益,较高信誉度的企业。
2.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(自设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),经法人授权,具有独立资产、实行独立核算、对外独立签约的,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“守重”企业公示活动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《2018-2019年度龙岩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》一份:用钢笔(黑、蓝色)填写或打印,字迹要清晰、文字要规范、数字要准确、卷面要整洁,不得涂改;
2.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,盖单位公章;
3.2018年度及2019年至第三季度企业负债表和损益表,负债表、损益表要法定代表人签字,盖单位公章;
4.企业合同管理制度:企业合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盖单位公章;
5.单位介绍信:经办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;
6.企业法定代表人近期2寸彩照一张(背面写明单位、姓名);
7.企业开展“守合同重信用”活动简要情况、事迹(约1000字),提供纸质文档一份,盖单位公章,。
8.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: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如有关资质证书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,盖单位公章。
以上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,按上述所列顺序装订。
三、活动安排
1.申请公示企业请自行下载打印《2018-2019年度龙岩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申请表》(附件1),备妥相关书式申报材料,于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期间报企业住所(经营场所)所在地县(市、区)行政服务中心惠企窗口,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(高新区)企业报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(高新区)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。
2. 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根据《2018—2019年度龙岩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标准》(附件2),对辖区内报名企业进行材料初审、实地考核,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、信用评价,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向将企业申报材料、信用评价结果、推荐意见报送市市场监管局。获得推荐的企业信用评价分应在70分以上(含70分)。
3. 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征求本局相关业务部门和市中级法院、税务局、环保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安监局、人行龙岩分行、龙岩海关等相关部门意见后,拟定“初选公示企业名单”,在龙岩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进行初选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报龙岩市守重企业认定委员会审定,由市政府在媒体上公告,并颁发证书、牌匾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请各相关企业关注“龙岩市场监督管理局”网站(网址:http://scjgj.longyan.gov.cn/)有关龙岩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通告信息,我局不再另行发函通知;
2.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信息,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对弄虚作假骗取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的,我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,并向社会公告。
3.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、谋取私利。
各级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
市 局:2816990 新罗区局:2298271
永定区局:5938606 上杭县局:3132319
武平县局:3238355 连城县局:3328682
长汀县局:6828969 漳平市局:3276356
经开区分局:2961315
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19年9月23日
2018—2019年度龙岩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标准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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