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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的诚信建设刻不容缓

发布时间:2021-05-13 | 浏览:696

     西方学者普遍认为,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了“信用经济时代。”诚实经营,讲究信誉与消费者和企业密切相关,它既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好处,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利润。正如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总裁所说:“我们公司卖的不仅仅是电脑,卖的更重要的是诚信。”

    诚信虽然不像物质产品那样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市场和利润,但它是企业的一种资源,是企业经济发展的一种无形的推动力,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。

    在我国,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,诚信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。同时也应看到,在现实的经营活动中,有些企业经营确实不讲诚信,存在着大量的诚信问题。
 
    2002年,对每一个中国股民来说都是心痛的一年。随着中科创业、亿安科技、银广夏骗局,基金黑幕等一个个股市惊天大案、丑闻的曝光,有如在中国股市里引爆了一颗颗定时炸弹。虚假陈述、内幕交易、庄家操纵,广大中小投资者像任人宰割的鱼肉,毫无还手之力。中国股市正面临着自创建以来最严峻的诚信危机。

    之前还有假酒、毒大米、毒狗肉、鹅毛充羽绒……这一切的一切,都归结于4个字:诚信缺乏。

    诚信是什么?诚指实事求是。信包含3种词义,信用——信的价值即应用,信义——信的道理,信誉——信的荣誉。归纳起来便是诚实守信!它指对他人诚实守承诺的程度,被他人信任的程度。广义上的“信用”,不单指实务操作中的信用管理、信贷等活动,还包括所有交易中的信用状况。

    公司的目标是财富最大化。为经济利益所驱使,有些企业可以不择手段,最终导致企业发展偏离正常轨道,成为滋生众多丑闻的根源。

    缺乏诚信的代价是巨大的。企业失信等欺诈行为,不仅影响企业发展、危害社会,而且极大地增加了经济生活中的交易成本、败坏了商业风气和市场环境,影响到企业,甚至一国的经济发展。因此,企业的诚信建设刻不容缓。

    实现企业诚信,需要全社会诚信经营的氛围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,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。目前,我国正大力整顿市场秩序、打击假冒伪劣,这都是为维护社会诚信,但从实际情况来看,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:

    第一,强化政府信用,树立“信用政府”形象。政府信用是信用体系的关键。政府要率先垂范,取信于民。一方面,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信用意识,大力抓好 自身信用建设,起到示范作用。要强化法治意识,德治意识,服务意识,效率意识,廉政意识,切实转变职能,做到严格依法行政,照章办事,政务公开,言而有信,切实做到“言必行,行必果”,提高行政公信力,把政府坚守信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。另一方面,要发挥政府在信用建设上的主导作用,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规体系,强化信用监管,整治危害社会信用的各种行为,构建信用激励机制,着力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,充分发挥政府信用管理职能。

    第二,加强企业信用建设,推动企业走诚信经营道路。企业信用的好坏,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兴衰存亡,而且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形象和信誉。打造信用经济,必须要有诚信的企业,诚信的市场。首先,企业要确立良好的经营理念。一个成功的企业要始终做到诚实守信,坚持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并把这一理念落实到企业活动的每一环节之中,虽然有可能在某些方面一时吃亏,但讲诚信终究会使企业实现其发展的长期目标。同仁堂、国酒茅台和青岛啤酒等这些老字号和老名牌都是几百年、上百年积淀的硕果,它们享有极高的信誉。这种企业信誉是天价之宝,是现代企业文化的核心,也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。其次,成功的企业都具有不断完善的经营活动中的信用制度,规范契约行为,抵制形形色色的损害社会利益、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讲信用乃至违法行为。再次,坚持“精品战略”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消费者和用户购买信誉高的企业的产品,既放心又满意。第四,诚信要靠企业全体人员来实现。这就必须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守信的环境,守信成为员工的自觉的习惯,人人是恪守诚信者。

    第三,加强社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,促进中介服务业规范发展。中介服务业的信用建设,是“信用”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。近来美国一批大公司不断披露的会计丑闻,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安立信等中介机构的信用失范所引发的,这一信用危机,对美国经济乃至政局的影响,不亚于又一次“9.11”事件。以此为鉴,必须把完善信用中介机构监管,发展信用服务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,切实抓好。一是要努力营造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,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调查、信用认证、信用评估、信用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,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。特别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,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。二是加快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建设,引导社会中介机构诚信经营,完善自律机制,维护良好的社会中介秩序。会计师、审计师、律师、公证等事务所,是提供社会公共信用的重要载体,对社会信用影响重大,尤其要加强自律,严格监管。三是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信用监管,尽快研究制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,开展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,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、退出机制,失信惩戒机制,从业管理制度和信用记录制度,促进信用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。

    第四,建立个人信用体系,夯实“信用社会”基础。一是要强化社会公众诚信教育,树立“诚信为本,操守为重”的良好社会风尚,提高公民个人的信用素质。二是着眼于未来发展和与国际接轨的要求,逐步建立完善个人信用制度,积极开展个人征信运作模式和政策法规的研究,研究制定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,培育个人征信的外部环境。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者和个体私营业主的个人信用,逐步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和个体私营业主的信用记录、评估、警示,惩戒制度。